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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领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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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5章 一切政府都是草台班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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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士兵的带领下,从教会庄园逃出的近两百名农奴抵达了白河领。

    林恩对这些前来投奔的农奴早有安排。

    为了消除他们新来乍到的恐惧心理,他会为这些农奴分配足额的粮食、种子,以及待开垦的荒地。

    林恩一向言出必诺,他说会为逃奴们提供免费的粮食与耕地,那就绝不会让他们饿肚子。

    再说他现在也不缺粮食,各男爵领去年的存粮都在他手上。

    白熊领在经历农业改革后,每年的余粮更是能轻松养活上万人。

    用一点粮食,就能换到免费的优质人口,这买卖可太超值了。

    当然,为了让这些一无所有的农奴能够完成垦荒任务,林恩还贴心地为他们准备好了农具挽马,以及一张“农奴贷”契约。

    只需在未来五年缴纳七成收入,就可以免费获得农具与挽马哦。

    至于房子,自然需要这些农奴自己动手修筑。

    材料则任其自选,可以是泥巴秸秆;也可以是开荒砍伐的树木;要有余力,还可以去采石场凿石建房。

    若是愿意花力气,就能一步到位,住上与领主老爷同级别的石质房屋,待遇已经是拉到满中满了。

    至于安置这些逃奴的地点,则是位于领地中段的绿湖县。

    那地方有充足的可开垦荒地,距离三河城又有足够长的距离,能防止这些逃奴再逃回三河城。

    没错,林恩已经将原来的绿湖男爵领改名为了绿湖县。

    从此往后,白河流域将再无男爵领,取而代之的是六个保留了特色名称的‘县’,譬如河沼县、绿湖县、白熊县。

    这是林恩改革领地政治体系的开端。

    无数改革都是先从改地名开始。

    毕竟名不正则言不顺。

    男爵都没了,全白河流域就只剩下林恩这一个白河伯爵,那男爵领的名号自然也不能再用。

    对于行政县域的划分,林恩一开始想过好几套方案。

    首先,他作为伯爵,是全白河领唯一的太阳,所有的领地与人口都必须要遵从他的号令与领导。

    但往下应该怎么设置行政区划呢?

    河沼城、白熊城?

    那肯定不行。

    三河城就在南边摆着,与各男爵领的画风截然不同,因此这个称谓肯定用不得。

    镇?

    这个行政级别太低,况且各领地上已经有手工业者聚集的镇子了。

    县?

    思来想去后,林恩还是决定用自己较为熟悉的行政区划体系。

    伯爵领就是郡,往下那自然就该是县。

    可有个问题在于,男爵领的体量有些小,很多领地就几千常住人口。

    当然这在林恩看来并不是什么大问题。

    如今各县的发展势头都非常猛,南边有逃奴补充人口,北边则有荒民源源不断迁入。

    北境的男爵领占地又都很广,彼此间距好几十公里,配得上‘县’的级别。

    另一个问题是,在北境并没有类似‘县’这一意思的词汇。

    就连‘郡’这个词,都是从南境传来的。

    且郡并非行政单位,而是军事单位,郡守也并非行政长官,而是公爵任命的地方军事长官。

    如果林恩生硬地宣布:从今往后,你们河沼领就叫河沼县了!

    大伙只会疑惑:老爷,县是个什么东西?

    所以,林恩其实是用‘区域’这个词汇来代替‘县’。

    你说河沼县,大伙都不明白。

    但你要说河沼区域,那大伙就都懂了,这不就是过去河沼男爵领那块地方吗?

    当然,这就是个习惯或者翻译的问题。

    地呢还是那块地,人呢还是那些人,河沼县与河沼区并无本质区别,理解就好。

    至于原来各领地的总管,自然也是喜提‘县长’的新官职,字面意思则是‘区域长官’。

    眼下,这些县长基本都掌握着领地上的行政、司法与财政大权,其职权与过去的领地总管并无二致。

    主要原因,当然还是因为林恩缺人。

    他手底下连能顺畅写公文的人都没几个,就连大部分县长都写不出一篇流畅文章,拿头构建全套的官僚体系。

    得等他打下三河城,获得足够多有资格当官吏的文化人,才能着手构筑全套体系。

    其实行政与财政倒还好说。

    这些县长的忠诚度都比较高,又拥有丰富的领地管理经验,不至于犯下太过严重的错误。

    重点还是在于司法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些荒民的司法管辖权。

    作为以渔猎为生的部族,荒民内部的习惯法肯定与白河领本地居民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所以林恩才会勘探盐矿与褐铁矿,目的就是让这些荒民能聚居在矿区里。

    只要不让他们与本地农民有太多接触,就不至于搞出太多司法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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